- 2025-05-28郑州市建筑业协会关于增补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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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25/5/28 10:07:10点击次数:
郑州市建筑业协会
关于增补建筑工程专家委员会法律领域专家(调解员)的通知
郑建协〔2025〕23号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部署,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要求,有效化解建筑领域民商事纠纷,助推行业健康发展,在郑州市城乡建设局指导下,郑州市建筑业协会依法成立郑州市建筑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协会研究,决定增补建筑工程专家委员会法律领域专家(调解员)。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品质,公道正派;
3.有本科(含)以上学历;
4.熟悉建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特点;热心调解事业,具有较好的协调沟通能力,掌握一定的调解技巧;
5.身体健康,能保证从事调解工作所需的时间和精力,能够按照调委会要求完成指派的案件调解工作。
(二)专业条件
1.在建设相关专业领域从业5年以上;
2、具有建造师、工程师、造价师等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曾被吊销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的;
3.曾存在徇私舞弊、不公正调解和其他违法违纪情形的;
4.涉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选任的其他情形的。
二、申报方式
1.申请表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
2.入库专家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及学历、职业资格、职称/职务或同等专业水平、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成果等必要的证明
材料。
3.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推荐条件严格把关,填写《郑州市建筑工程专家委员会法律领域专家(调解员)申请表》并盖章(见附件);并将书面表格(一式两份)及电子版(PDF格式)报送至郑州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扫描件发送至:zzsjx001@126.com。
三、其他说明
1.经审议,符合标准的人员,在“郑州市建筑业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最终入库专家(调解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颁发调解员聘书。
2.申请者应确保填写内容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任何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专家资格。
电话:68976903。
地址:正岩大厦18楼1809(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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