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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核费

来源:admin发布时间:2016/3/31 8:01:47点击次数:

 

建设工程行政事业性核费

 
 
 

(一)

一、申办事项:社会保险费
二、审办依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付款单位

收费依据

社会保险费

A建筑工程(综合工日×8.08-)
B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工日×8.08)
C安装工程(综合工日×8.08)
D市政工程(综合工日×8.08)
E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工日×8.08)

建设单位

1、郑政文[2012]302号
2、豫建设标 [2008] 50号
3、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4、豫建设标[2014]29号


三、申办对象:建设单位
四、申办程序:窗口受理→审核资料→即时办理
五、所需资料:
1、中标通知书;2、规划许可证;3、标底预算;4、已备案施工合同(原件)
注:(1—3项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六、审办部门:市城建委行政审批中心9号窗口 电话:67188959 
七、咨询部门:市建设劳保办   电话:67188852
八、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九、投诉部门:市城建委监察室   电话:67188950
注:根据郑政文【2012】302号文件规定,建设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内的一般项目,建设劳保费应当一次性缴纳;建设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内的按二次均分;建设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三次均分。

(二)

一、申办事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二、审办依据及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付款单位

收费依据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1.5元∕m2
3元∕吨

建设单位

1、财综﹝2007﹞3号
2、豫财综﹝2004﹞45号
3、郑财预外﹝2004﹞38号


三、申办对象:建设单位
四、申办程序:窗口受理→审核资料→即时办理
五、所需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中标通知书
六、审办部门:市城建委行政审批中心9号窗口     电话:67188959
七、咨询部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电话:67188946  
八、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九、投诉部门:市城建委监察室     电话:67188950
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房屋类按建筑面积1.5元/ m2 ,其它类按预算水泥用量3元/吨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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